在假日餐桌上,河豚魚受到了不少市民的青睞。河豚肉質肥美卻伴隨著劇毒,這對好吃的食客來說真是危險的誘惑。2016年9月,農業部和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通知,要求有條件地放開養殖河豚生產經營,但加工企業須備案后才可以銷售經加工后的河豚可食部位(皮和肉可帶骨),禁止經營河豚活體。
假日里,南京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轄區各大餐飲店走訪的過程中,在小行路一家叫做農香居粗菜館的餐飲店發現店家正在銷售活體河豚。在店家海鮮銷售區的魚缸內,共有17條活體河豚正在對外銷售。餐飲店負責人表示,這些河豚都由飯店的廚師在后場直接加工。
記者發現,在這家飯店的菜單上已經對河豚進行明碼標價,“奶湯小巴魚15元一條”“紅燒大巴魚160元一條”。農業部和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通知,要求有條件地放開養殖河豚生產經營,但加工企業須備案后才可以銷售經加工后的河豚可食部位(皮和肉可帶骨),禁止經營河豚活體。這家餐飲店為何不執行呢?
“我們不知道這個規定,我們認識不夠,這是魚為什么不能吃呢,以前也不知道這個情況。說不能賣我們就不賣,食客的安全要保證。”朱經理表示。
記者了解到,河豚魚品種繁雜多達200多種,而目前放開的僅是紅鰭東方豚和暗紋東方豚兩個品種,這兩種也不能直接銷售活體,只能在企業備案之后才可以銷售加工過的部位。執法人員表示,市民和餐廳對這方面的安全意識并不強,假如飯店銷售的是劇毒河豚,那么一旦加工不當,很有可能會造成食物中毒事件。
“食品安全法有明確規定,食品必須安全無毒,河豚魚有毒,是明令禁止銷售活體的。國內有幾家企業通過了審核允許加工養殖河豚,經過加工以后可以銷售,但是活體,因為不知道有多大毒量,所以是明令禁止銷售。我們實行強制措施,后期進行調查。”南京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賽虹橋分局主任科員潘典軍說。隨后,執法人員將17只河豚全部暫扣處理。執法人員表示,接下來他們將加強監管,杜絕來自非法渠道的河豚魚上餐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