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保質期,還要從食品標簽說起。浙江大學教授沈立榮告訴記者,食品標簽是指預包裝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圖形、符號以及一切說明物。食品標簽的所有內容,不得以錯誤的、引起誤解的或欺騙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紹食品,也不得以直接或間接暗示性的語言、圖形、符號導致消費者將食品或食品的某性質與另一產品混淆。此外,食品標簽的所有內容,必須通俗易懂、準確、科學。食品標簽是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重要途徑。
沈立榮告訴記者,食品標簽一般包括以下幾個部分:配料、食品添加劑、保質期等內容。配料是指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時使用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形式存在)于最終產品中的任何物質,包括水和食品添加劑。
食品添加劑是為改善食品的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和加工工藝的需要,加入食品中的化學合成物質或天然物質。
保質期也就是最佳食用期,指在標簽上規定的條件下,保持食品質量(品質)的期限。在此期限,食品完全適于銷售,并符合標簽上或產品標準中規定的質量。
而有些食品是不標識保質期的,這又是怎么回事?沈立榮介紹說,酒精度大于等于10%的食品可以免除標示保質期!妒称钒踩珖覙藴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中第4.3.1條規定“下列預包裝食品可以免除標示保質期:酒精度大于等于10%的飲料酒、食醋、食用鹽、固態食糖類、味精”。這幾種食品由于產品自身的特性使其質量不易變質,因此可以免除標示保質期。但是,免除標示保質期并不代表對產品質量的放松。相反,生產企業所承擔的責任更大,因為生產企業必須保證這類產品只要存在于流通領域中,就須一直對產品質量負責。